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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16-0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教《东北农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现将园艺学院研究生复试以及录取的相关要求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园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非时

副组长:霍俊伟

成 员:李景富、于泽源、闫永庆、车代弟、吴凤芝、于锡宏、高庆玉、

陈雅君

秘 书:王朋瑾

(二)园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于泽源

副组长:张卫国

成 员:安美忱

(三)园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

1.风景园林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

组 长:车代弟

成 员:闫永庆、刘慧民、陈雅君、王崑、胡海辉、王金刚、

     樊金萍、符兴源

秘书:樊金萍

2.蔬菜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

组 长:吴凤芝

成 员:栾非时、秦智伟、于锡宏、王超、李景富、潘凯、许向阳、

     王学征、王勇、屈淑平、张耀伟、刘宏宇、蒋欣梅、刘守伟、

     武涛、高鹏、周新刚

秘 书:李文慧

3.果树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小组

组 长:于泽源

成 员:高庆玉、霍俊伟、杨国慧、代志国、韩德果

秘书:韩德果

2016年通知面试复试考生,按照所选择研究方向进行复试面试考试。

二、复试基本原则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初试成绩

蔬菜学、果树学、园艺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通过所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以及网上接收到我校电子版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调剂名单详见学院公告栏)。

风景园林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超过343分(含343分),各科分数均通过风景园林专业的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的考生。

(三)复试实行差额形式,学院按照招生规模的120%左右确定复试人员。

(四)已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1.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成教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4.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5.资格审核:学院在3月20日(下午13:00—16:00)在园艺楼329进行资格审核。

(二)复试

复试包括三部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学院各面试小组组织实施。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学院各复试面试小组在复试前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复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一)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二)专业综合知识考试,试题按二级学科命题,满分50分。

(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业务课综合笔试,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次复试

复试时间:3月21日

专业课笔试:3月21日上午10:00-11:30;

地点:一志愿考生:实验楼实验一

调 剂考生:实验楼实验二

专业面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3:30

专业面试地点:蔬菜学科:园艺楼403

果树学科:园艺楼309

风景园林学科:园艺楼518

园艺 专硕:按照所学方向进行面试

外语水平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具体考核内容与方法由各学科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同上。

笔试科目:

1、蔬菜学科:《蔬菜学》(含蔬菜栽培及蔬菜育种)

2、果树学科:《果树栽培学》

3、风景园林学科:《园林植物及设计基础》

4、园艺专业硕士:按照所学方向参加相关学科笔试。

(二)后期复试时间地点根据调剂情况另行通知。

六、调剂基本原则

(一)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将不能再申请调剂。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的外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校相关专业。

(三)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所有调剂考生,只允许选择一名导师,如要调整导师,调剂考生需经第一次选择导师同意,方可报考其他导师,若出现调剂考生选择多名导师的情况,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有权直接取消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三部分成绩加和,学院会分别设定合格线。外语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任一项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考生被录取其入学考试总成绩是新生获得我校“学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算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30%)。

八、录取原则

(一)每名导师原则上至少招收1名研究生。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5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型)。

(二)生源超出招生计划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学院复试面试后会及时在网站和公示栏中公布复试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及考生最后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若因不能提供合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现实材料需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451-55190243

地 点;园艺学院329室

                                          园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