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工作现已开展,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安排及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月24日,召开各学院科研秘书国家基金管理培训会
2月25日—29日,各学院收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进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
3月1日,各学院统一上报申请书电子版及纸件(一式一份),《申报清单》及《博士后申报清单》电子版及纸件(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月2日—4日,学校反馈形式审查情况,申请人完成修改
3月5日,各学院统一上报申请书电子版及纸件(一式二份)
二、要求事项
1.本次申报,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申请书填写;
2.3月1日上报的申请书中,项目参加人、合作单位必须确定,不得变更;
3.3月1日各学院上报的《申报清单》,原则上不得发生增减,若确有特殊情况,须说明理由,学院出具《补充申报清单》(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具体形式审核要求将在学校国家基金管理培训会上详细说明;
5.2012年度的国家基金申请工作,我校继续采取“预报预评”的组织方式,对预申报的申请书,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申请人。请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后,按照2012版申请格式填写;
6.2012年度国家、省、市基金类课题的申请,将根据“统一申报、集中评议、择优推荐”的原则,对经过国家基金同行专家评议后,评审意见良好但未获得国家基金资助的,将分层次、择优重点推荐下一年度教育部、省、市基金的申报,未参加国家基金申报评审的,将不被考虑推荐申请教育部博士点、省、市基金;
7.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应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已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创新团队课题、博士启动基金资助的教师须积极申报,已承担过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省基金、市基金、省教育厅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均应在原课题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新的科学问题,提出课题申请;
8.已申请过2011年度国家基金课题的,建议根据同行专家反馈意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继续申报。
联系人:初鸿电话:55190651 email:hchu_neau@126.com
附:转发《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7日和18日除外)。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依托单位注意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书的收取截止时间。
2. 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对离线撰写的申请书可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或通过ISIS系统逐项提交;对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4. 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2年5月4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